沛县法院七项措施力促和谐执行
作者:文一 李敏 发布时间:2008-11-25 浏览次数:488
本网徐州讯:沛县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日前,经党组会研究制定七项措施促进和谐执行。
一、设立执行日志。要求执行员将每个案件的执行情况、采取的强制措施等详细记录在案,执行信息向当事人公开,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二、强化执行和解,注重思想疏导。在执行中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充分利用执行和解的方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案结事了。
三、注重沟通,多做解释工作。要求执行干警切实增强责任心,不能就案办案,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着眼,把执行好每一起案件的过程作为教育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多做解释工作、疏导工作,克服就案办案的简单做法,真正把执行过程当作了与当事人沟通思想工作的过程,为和谐执行长效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四、认真分析案情,做到有的放矢。要求执行人员对每一起执行案件首先要进行案情分析,选择“突破点”,对如何着手、从何处入手、可能遇到的问题都要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运用恰当执行措施,以和解促和谐,以文明促和谐,以规范促和谐。
五、做好执行信访接待工作。设立专门的执行接待室和专线电话,每天安排一名执行员负责来访接待,引导当事人与承办人联系,解答当事人咨询,预防和化解当事人信访。
六、文明执行。执行中注意文明用语、言行规范、廉洁自律,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七、建立威慑后盾,增强威慑力。在“和谐执行”总体框架内,尽量避免采取强制措施,在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妥善使用强制手段,将强制手段作为和谐执行过程中的威慑后盾,取得最佳执行效果。对于有履行能力却藐视法律权威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坚决采取,营造公平正义的良好执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