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法警工作“零事故”促司法和谐
作者:宋红卫 仝龙灿 发布时间:2008-11-24 浏览次数:565
本网徐州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法院审判任务越加繁重,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睢宁县人民法院按照“依法治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方针,全方位加强司法警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
为克服警力不足和工作量大的困难,该院重点采取了三项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开创法警工作新局面: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法律业务、军事素质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法警的整体综合素质。积极借鉴法警建设先进经验,进行相互交流和学习,开拓视野、不断提高。
二是规范法警行为。要求法警值勤期间严格按照规定着装,注意警容仪表,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批评。规范接待当事人文明用语,要求法警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执庭、送达、提押、协助执行、安全保卫等方面做到文明、礼貌、严肃、严谨,树立法警良好形象。
三是加强领导、加强管理。要求法警要有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服从意识,服从领导的指挥。科学、规范管理,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条例和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约束法警的行为活动,以良好、公正的执法形象和优质的服务赢得社会公众的信赖,展现新一代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
睢宁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自建队以来,从未发生一起被告人串供、自杀、自残、脱逃事故和机关安全事故,实现了法警工作“零事故”,为审判、执行工作和机关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