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保护知识产权出重手 假冒注册商标获刑又挨罚
作者:徐丹 朱东来 发布时间:2008-11-20 浏览次数:1509
被告单位昆山市某电子有限公司及两名石姓被告人自2004年11月份至2008年6月,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在未经美国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该美国公司已注册的商标生产面板、理线器、配线架、模块、跳线等同种商品并进行销售,价值人民币58万多元,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法》,该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作出了以上判决。
被告单位昆山市某电子有限公司及两名石姓被告人自2004年11月份至2008年6月,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在未经美国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该美国公司已注册的商标生产面板、理线器、配线架、模块、跳线等同种商品并进行销售,价值人民币58万多元,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法》,该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作出了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