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邳州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紧紧围绕民事审判中三类常规案件下大功夫,大大提升了民事审判效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一、突出涉农案件重点,维护农村稳定。该院针对涉农案件积极开展“立、审、执一条龙”的“绿色服务通道”,即对“涉农”案件采取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措施尽快审、执结以及大力实施司法救助的“三优先一救助”措施,对处理该类案件效果明显。

二、突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重点,维护公民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为了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保护自然人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该院一是精心审理好医患纠纷案件。在审理因医疗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案件时,保护患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利,鼓励当事人通过双方自行协商或调解解决。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同时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整体的接受能力,努力做到通过审判活动,既能依法维护患方和医方的合法权益。审理机动车致非机动车一方人员伤亡的案件时,贯彻以人为本,尊重人的生命价值的原则。机动车行为人在无过错的情况下造成非机动车一方人员伤亡的,行为人仍应给受害人适当的赔偿;在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情况下,即使受害人有重大过失,也只能按照过失相抵原则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而不能免除其赔偿责任。精心审理好因民间纠纷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充分贯彻当事人自治原则,尊重当事人权利,认真做好解纷止争工作,积极化解民间矛盾,真正做到案了事了。

三、突出婚姻家庭案件重点,倡导社会风尚。在审理涉及老年人赡养费、干涉老年人再婚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时,注意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审理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案件时,原告申请先予执行的,依法裁定先予执行;原告缴纳诉讼费有困难的,按照规定准予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对这类案件,一般都在15日内审结。在当事人协议离婚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案件中,夫或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