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出台《意见》 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作者:刘德生 发布时间:2008-09-25 浏览次数:769
本网盐城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近日,东台市政府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主要领导是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必须主体适格、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意见》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要求各行政机关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主动履行生效行政裁判。
《意见》还对完善行政复议运行机制、规范行政机关负责出庭应诉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互助机制、完善错案通报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