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射阳法院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 积极发展审判职能作用,在服务大局上取得了显著成效。近期,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的要求,进一步树立审判服务理念,落实审判服务措施,提供优质的审判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树立审判服务理念。结合“三服务”工作要求,组织审判业务骨干定期深入企业,宣传市场交易中的法律知识,帮助企业解答法律疑问,指导解决法律纠纷,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排除法律上的障碍,促进生产经营的合法化、规范化。对发现的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的案件,及时向县委汇报,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和协调,积极争取县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对所发现的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

二是落实审判服务措施。通过热情主动的审判服务,提供到位的服务措施,努力提升服务层次,增强服务效果;通过不断增强效率意识,全面强化审限观念,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缩短办案周期,为经济发展提供高效服务;通过依法积极受理各类矛盾纠纷,畅通人民群众合法的利益诉求渠道,满足群众合理诉求;通过对涉及项目推进、投资环境的案件急案急办、特案特办,依法快立、快审、快执行,确保经济建设项目畅通无阻,顺利实施。

三是转变审判服务作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将各项审判工作做细、做透、做实,提高服务成效。刑事审判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为经济发展奠定安定和谐的治安局面;民商审判依照有关法律、政策精神,妥善及时化解纷争,减少民商纠纷对企业发展的负面影响;行政审判监督和纠正行政行为中的违法行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努力克服“执行难”,强化执行权威,提高执行效率和执行效果,使企业的合法利益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