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强力推进裁判文书质量
作者:阚春波 发布时间:2008-09-10 浏览次数:1166
本网淮安讯:裁判文书质量不仅直接关系到法院的形象和审判的效果,而且也是最高法院指标体系中重要的一个指标,为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和制作水平,增强司法裁判公信力,金湖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强力推进裁判文书质量。
一、完善裁判文书签发制度。该院规定,对简易程序案件的裁判文书一律实行“二审”制,即庭长初审、分管院长终审(签发);对普通程序案件的裁判文书一律实行“三审”制,即合议庭初审、庭长再审、分管院长终审(签发),并实行问题倒查追究制,这样有效避免和杜绝了“带病”裁判文书的发出。
二、完善法律文书校对制度。该院规定,裁判文书在签发前必须经过三人三次校对,独任审判的则分别由承办人、审判组负责人、副庭长作为初校、二校、三校;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承办人(草拟人)负责初校并对裁判文书的说理、结构、格式负责,其他二人作为二校、三校。通过“三校”降低了裁判文书的语法和文字差错。
三、建立裁判文书督查制度。该院制定出台了《法律文书质量错漏责任追究办法》。该办法规定,裁判文书由审管办在评查卷宗时逐份进行质量评查,并将裁判文书的差错分为严重差错、较大差错和一般差错,并纳入法官业绩考核。
四、建立裁判文书评比制度。该院确立了月评比、半年评比制度,审管办评查人员在每月评查卷宗时,评选初质量较好的裁判文书;每半年进行一次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由审执人员每人向审管办提交两份已结案件判决书、裁定书。审管办评查人员对照优秀裁判文书评查标准进行打分,进行初评,后交由院领导和审委会委员组成的评查小组进行评查确定优秀裁判文书,并进行通报表扬、奖励,记入法官业绩档案。同时将优秀裁判文书在院橱窗中张贴,供大家学习借鉴。
五、建立裁判文书讲评制度。该院采取季讲评、年讲评的形式,促进法官撰写能力的提高。各业务庭局每季度必须开展一次优秀裁判文书讲评活动,由庭长或资深法官对本部门一个季度以来,裁判文书的质量进行点评、讲析,指出成绩和不足,促使审执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该院每年进行一次全院讲评,由院领导或邀请专家对全院的裁判文书进行分类讲评,归纳总结好的写法,并予以推广;指出全院共性不规范之处,以便在今后工作中予以改进。通过讲评分析,进一步规范了该院裁判文书文体、样式,裁判文书的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