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开发区法院丁卯巡回审判点一天审结二起劳动争议案
作者:徐吉梅 发布时间:2008-04-24 浏览次数:717
原告徐某、董某均系被告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的工人。2007年4月、6月被告单位分别以“年龄一刀切”为由,要求两原告“内退”,同时中断了支付劳动报酬。两原告不服,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多次与公司进行交涉无果,遂诉至法院,诉求撤销内退决定,依法履行原有的劳动合同,并补偿因中断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矛盾较为激烈。
由于该案涉及到弱势群体维权,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受案后,将该案提升到民生的高度,立即进入绿色审理通道,对两案优先送达,优先审理。承办法官当即向被告单位送达了诉状副本,并着手调解。调解中,法官一方面向被告认真宣讲了有关法律的规定,重点讲解了《劳动合同法》的精髓。另一方面指出两原告在被告单位工作了近二十年,技术熟练,且对单位有着深厚的感情,如果被告继续履行合同,两原告将会更加努力工作,积极为公司创造更多效益。同时,又抓住时机,从帮助解决问题、钝化矛盾的角度出发,劝说被告撤销令两原告的内退决定。在法官近2个多小时的讲法析理下,被告单位最终放弃了自己做法,接受了法官提出解决方案。两原告的诉求得到了满足,当日即撤回了起诉。
至此,两起矛盾重重的劳动争议案,在法院关注民生的司法理念下,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