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为保证盐城市区旧城改造工程的顺利推进,亭湖法院依法裁定对北城路已签定拆迁协议却拒不拆迁的住户实施强制拆迁。2008416日上午9,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和相关单位的配合下,法院及有关部门组成的100多人的执行队伍,准时到达盐城市区北城根巷展开强制拆迁工作。两个多小时后,现场被拆迁户的房屋被全部拆除,整个拆迁过程文明严谨,秩序井然。

20079月份,原告盐城市金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先后与张林、潘国华、刘琪等8名拆迁户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然而协议约定的拆迁期限到达后,被拆迁户却突然反悔,拒不搬迁,其行为严重妨碍了工程的进度,给整个拆迁安置工作带来了及其恶劣的影响。

在调解无效后,2008317,原告向亭湖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受理了这8起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并在第一时间安排开庭审理。此后,法院又先后多次组织了调解。47庭审结束后,法院再次对8户拆迁户进行调解,最终5名拆迁户同意按协议履行搬迁义务,但仍有3户拒绝搬迁。根据房屋拆迁的相关规定和原告盐城市金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请,亭湖法院遂依法裁定先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