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行政审判着重推动六类案件的协调工作
作者:孙海雷 发布时间:2008-03-12 浏览次数:882
本网盐城讯:近日,射阳法院加大对行政审判工作管理,要求在全国“两会”期间全力化解在手案件。加大协调力度,防止群体性信访事件的发生。加大非诉行政执行审查力度。加大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力度,防止矛盾集聚到法院。立足进位争先,今年争取主要行政审判质效指标进入全市法院前三名。
射阳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精神,更好地做好在新的形势下解决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促进“官民”和谐的审判工作。加大协调力度,着重推动六类案件的协调工作,一是涉及群体性的、矛盾易激化的案件;二是行政赔偿案件;三是因平等主体间的民事争议所引发的行裁决、行政处理等行政诉讼案件;四是行政征收类案件;五是法律和政策界限不清,可能产生较大负面效应的案件;六是不服具有一定行政自由裁量权具体行政行为案件。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并加强协调工作,尽力统一执行尺度,争取有效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