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注重提高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率
作者:谢富治 发布时间:2008-02-22 浏览次数:595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以提高司法绩效水平,促进刑事司法公正为目标,狠抓刑事案件当庭宣传率,该院今年以来共收刑事案件37件,其中当庭宣判结案的有23件,当庭宣判率达6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1%。
一是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承办法官除立案后熟悉案卷材料外,还积极利用送副本、下传票等机会找当事人了解案情,提前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开庭前对犯罪情节、该适用法律有大致了解,以便开庭过程中详略掌握得当、节省时间。
二是加强合议功能。对重点、疑难、复杂案件,挑选业务精通的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同时还适时因案抽调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使合议功能进一步健全。
三是积极组织学习培训,经常开展各种案例探讨、庭审方法交流活动,增强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当庭宣判的自信力。
此外,法院设立了案件绩效指标竞赛制。按季度对每位法官所承办的案件实行绩效指标张榜、排名,并将成绩纳入年终评先评优、目标管理考评范围,奖优罚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