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按照苏高法【2007464号和徐中法【20081号《关于在全省法院民一庭和人民法庭系统开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和谐司法能力”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近日,邳州法院专题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  

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成立了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德彬为组长;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富才,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晏超,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欣为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和谐司法能力”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教育活动期间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挂靠民一庭,具体负责专项教育活动工作措施的制订、工作计划的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二是制定了实施方案。制定下发了《邳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和人民法庭系统开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和谐司法能力”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教育活动具体的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和实施办法,为专项教育活动的开展打下基础。

三是明确了考核办法。为确保专项教育活动开展的实际效果,该院结合《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制定了《专项教育活动考核细则》,对在专项教育活动中政治意识强、大局意识好、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加分奖励;对在专项教育活动中工作消极、表现较差、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扣分处罚。通过严格奖惩,切实处理好维护人民利益与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维护稳定与促进和谐、严格依法办案与落实司法为民、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更好地推进新时期民事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