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2007年以来,新沂法院在重点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将判后答疑作为一项制度落实到案件审理中,每案都要有判后答疑记录,做到在宣判的同时,每个法官都要进行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情法结合的办法,使一部分案件在宣判后履行完毕,缓解了执行压力,促进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截至2007年底,该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4006件,结案率达98.77%,同比上升了0.51个百分点,案件调撤率达62.05%,案件自动履行率达81.46%

判后释法促主动履行。即是在宣判的同时,由承办法官针对个案的具体情况、适用法律、承担责任的理由,详细地向败诉的当事人进行讲解,使涉案的当事人明了法律规定,从而对自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有了新的认识。

判后说法保案结事了。即在宣判后多次向承担赔偿义务的当事人,讲明为什么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承担责任是因为过失还是过错,判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的依据,促使当事人就赔偿款自愿达成和解。

在判后答疑中做到以情说法。即是对当事人矛盾深的案件,在判后答疑时不仅要辩法析理,更要有为当事人着想的情感,缓和他们的矛盾,解开心中的郁闷,妥用换位思考的手段,达到调处纠纷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