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法警大队“四个加强”服务审判工作
作者:吕宁宁 发布时间:2008-01-07 浏览次数:743
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法警大队为了提高服务审判的能力和效率,明确2008年必须坚持“四个加强”,为审判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加强责任意识。培养法警规范执行的意识和服从意识,要求法警在执行任务中一切行动听指挥,不能随意离开执行现场,精神要高度集中,严格按照司法警察《四项规则》的规定执行任务,以养成令行禁止、纪律严明、雷厉风行的优良作风。
二是加强学习。为了让法警能对平时的审判执行工作有较为全面的、系统化的认识,认真学习司法警察《四项规则》,并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全体法警练习押解、安检等方面的实际操作技能,同时还加强法警对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法的学习,使法警能够更加深入透彻的理解并掌握相关知识,以便更好的履行职务。
三是加强警务技能训练。定期组织法警开展体能训练和技能训练,以各种激励机制鼓励法警刻苦训练,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高效完成。法警大队制定年度训练计划;每月安排二天时间进行业务理论学习;每月进行一次值庭动作、安全检查、擒敌技术、处置突发事件、模拟值庭等为内容的重点训练;每年十一月份进行专门强化训练,组织参加全市法警系统的队列、押解、模拟值庭、打靶、擒敌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业务技能“大比拼”。通过不懈的训练和“比拼”,全体法警在业务理论和技能上得到了全面提高,进一步提升了保障审判工作、依法履行职能的能力。
四是加强沟通。为了能让法警克服工作中的不足,顺利完成任务,要求法警在执行任务前做到与相关业务庭室沟通,减低安全隐患。通过执行前的沟通,预先了解被告人的案情,社会背景、思想动态等,评估可能发生的情况,并做出预先的警示及部署,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