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不是拖欠工资的理由 苏州一员工打赢劳动官司
作者:张留兵 张驰 发布时间:2008-01-07 浏览次数:907
本网苏州讯:苏州一机械有限公司面临困境,公司宣布停产三个月。但是自停产过后一直拖欠员工的工资。员工韩某一怒之下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其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赔偿其经济补偿金12000元,支付拖欠的工资12446元并支付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并补缴2007年4月至9月的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原来韩某于2001年5月到单位工作,月工资2200元,从2007年4月起工资调至每月税后3000元。2007年5月公司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