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苏州一机械有限公司面临困境,公司宣布停产三个月。但是自停产过后一直拖欠员工的工资。员工韩某一怒之下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其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赔偿其经济补偿金12000元,支付拖欠的工资12446元并支付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并补缴20074月至9月的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13,法院审结了此案,员工韩某赢得了这场官司。

原来韩某于20015月到单位工作,月工资2200元,从20074月起工资调至每月税后3000元。20075月公司停产,78公司张贴公告,告知原有员工:“愿意回公司上班的请于2007720日前来公司报到签名,以作统计,6月份薪水按全薪的百分之八十来发放,7月份则按全薪来计算。原劳动合同关系继续履行,公司将承诺每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