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全程公开保证司法鉴定质量效果
作者:李明松 发布时间:2007-12-28 浏览次数:701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丰县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对涉及的司法鉴定、审计、拍卖、评估等工作全程公开,实行“阳光操作”。不仅让当事人打官司更加心明眼亮。而且保证司法鉴定质量和效率。
一是随机抽号选定鉴定机构。该院建立健全了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机构,全面实行司法鉴定、审计、拍卖、评估等业务统一对外委托的工作机制,鉴定中介机构不再由承办案件的法官指定,而是由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号选定,从制度上防止了人情关系对鉴定工作的侵扰,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二是审鉴分离杜绝暗箱操作。该院制定了相关规定,确定委托机构由当事人进行选择,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不得确定委托机构。以随机抽号的方式选定鉴定机构,在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关机构之间形成“审鉴分离”,不仅能够杜绝暗箱操作,而且消除了当事人的合理怀疑,增加了司法鉴定工作的公开和透明性。
三是严格筛选保证鉴定质效。由于鉴定中介机构名册都是通过严格筛选,具备较强的专业实力和良好的信誉,保证了鉴定的质量。同时并请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报告提交给法院时间在一个月内完成。经法院同意后期限方可延长,提高了鉴定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