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宋楼法庭把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作者:李念新 发布时间:2007-12-25 浏览次数:775
本网徐州讯:一年来,丰县法院采取了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提升了为“构建和谐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效能。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矛盾纠纷大量增加,法院每年审结的案件中,涉及“三农”的案件近6成。涉农案件尽管多是些小案件,但处理不好不仅影响村邻和谐,还容易酿成民转刑案件。针对这一情况,该院要求办案法官认真调查了解村情民意,找准矛盾的焦点,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去年以来,该院民事案件调解率达56.2%。
对涉农案件,该院还通过巡回立案、预约立案、口头立案等方式,保证了符合立案条件的纠纷都能得到及时受理;与此同时,还经常开展法制宣传到农村活动,告知农民诉讼权利、义务和风险,告知农民朋友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方便了群众诉讼;去年以来,该院在农村开展巡回办案、就地开庭30余次;还推行简易案件速裁,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简化审判程序,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372件,缩短了审限,降低了诉讼成本;对涉及劳动报酬、“三费”及人身损害赔偿等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38名涉农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1.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