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多项举措办好赡养案件,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正所谓“人间重晚情,法正夕阳红”。

一是在老年当事人起诉时,该院通过便民措施,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开展电话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合理减免缓交诉讼费,方便当事人诉讼,及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是在案件移送业务庭后,该院选择审判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资深法官审理此类案件。这些法官拥有丰富的生活经验和人生阅历,善于做调解工作,他们喻情于理、喻理于法,努力唤起亲情,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化解矛盾。

三是对一些矛盾较深,影响较大的赡养案件,该院主动到案发地、案件多发区就近审理,就地开庭。为加大调解力度,法庭主动与人民调解委员会、本家户族中有影响有威信的人士联系,争取在较短时间内调解结案,力争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如果被赡养人具备低保条件,而又未办理低保手续的,审判人员及时与乡、村干部及民政部门协调,提出司法建议,真正解决被赡养人的实际困难。

五是在赡养案件审结后及时进行回访。基于一些调解内容不便也不能进行强制执行,就通过法官积极的回访工作来进行完善,及时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有力地保护了老年人的权益,同时,也能有效地融洽当事人的家庭关系。

六是对少数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不孝之子,当事人申请后,法院免收执行费,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强制执行,及时有效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