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一年之内经判决认定有三件以上违反合同约定案件的,将进入失信诉讼参与人档案。”近日,宿迁地区法院全面启动诉讼参与人失信信息归集和报送工作,建立诉讼参与人失信档案,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宿迁中院和全市五家基层法院将对诉讼中出现的上述失信主体和失信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全市法院系统诉讼参与人失信档案。诉讼参与人失信档案建成后,在法院系统内部建立失信诉讼参与人信息共享平台,为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重要参考。同时,宿迁中院依托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向公众公布信用信息,形成社会舆论压力。相关部门根据法院提供的诚信信息,严格限制失信企业或者个人贷款融资、经营贸易、注册新公司、出境、高消费等行为,全面挤压失信者空间。除了点对点的信用信息披露外,近年来,宿迁法院多措并举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建立联动保护机制,严厉打击市场主体失信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