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为顺利开展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形成有效的办案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全院案件审判质量的不断提高,淮安市淮阴区法院从该院实际出发,采取四项措施旨在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一是调整充实质评人员。针对现有质评组成员少、力量不足的现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各审判业务庭抽调具有丰富审判业务知识和办案经验的同志充实质评组,参加案件质评工作,增强质评组力量。

二是定时集中进行评查。案件质量评查采取每月集中的方式,评查日常工作由审管办质评组负责召集开展。质评组根据当月的评查工作量大小,轮流从质评组成员中抽选2-3人,利用双休日加班进行评查。

三是领导参与监督评查。各分管审判业务的院领导轮流参加每月的集中评查活动,由质评组负责提前通知,共同审阅案卷材料,对被查案件提出初步评查意见,并监督、指导整个评查活动的开展。

四是确实强化责任追究。明确要求全体质评组成员要以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法院负责的态度抓好评查工作,杜绝走过场、走形式。该院规定,凡评查组评查过被确定为合格以上案件但被上级法院查出问题的,对评查组人员追究责任,并扣发一定的办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