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题”也要“大作”
作者:余嫚 花苗 发布时间:2013-12-06 浏览次数:2261
“真心感谢法官给我们这些小企业送来的《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手册》,让我和我的员工们在濒临绝望的时候看到了一道曙光。”
“法院为我们小微企业提供诉讼绿色通道,帮我们解决了融资困难,为我们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法院对小微企业采取的服务举措,招招都是‘大动作’。”
今年以来,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开展为小微企业服务活动,依法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赢得了小微企业业主的广泛好评。
以小见大——建立交流“长机制”
一张法官联系卡,一个笔记本。带着这简单的行头,清河法院副院长金琴和民二庭庭长花苗来到小微企业较为集中的清河新区了解情况,倾听诉求。
今年年初,清河法院为做到未雨绸缪,将小微企业诉讼风险降到最低,该院根据辖区企业分布情况成立了服务小组,派出法官走访片区内小微企业,征求意见,倾听诉求,切实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把可能发生的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之前。
为增强服务的针对性,该院采取结对服务模式,切实掌握和了解小微企业的司法需求。在全区小微企业比较集中的重点区域,分别设立“法官工作室”,全院法官每人包联5-8个小微企业,定期深入企业走访调研,通过座谈交流和实地考察等形式,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司法需求,主动提供合同把关、法律咨询、风险提示等服务,从司法的角度对企业进行面对面指导,并根据不同经营范围,制作合同范本,发放到企业手中。
今年以来,该院对辖区内的100余家小微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其中与15家有代表性的小微企业建立长效联系机制,对可能出现矛盾纠纷、存在纠纷隐患和因纠纷无法正常经营的企业分门别类建立了台账,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共发放风险提示书63份,解答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78个,收集对法院工作意见简易9条,排查企业矛盾47起,为企业解决困难36件次,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培训11 次,有力促进了企业的依法经营。
以微见著——编织企业“保障网”
“多亏你们法院啊,不但帮我们延缓了还贷期限,新贷了款,税务部门还对我们进行了减免,生产用电也恢复了供应,真是救我们于水火啊。”这是在清河法院第三季度小微企业座谈会上,某净水器厂负责人的发言。
这还得从一起十分棘手的案件说起。由于净水器厂的几个股东因资金周转环节出现断裂,拖欠的电费无力偿还,又拖欠银行贷款一直未还,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净水器厂变卖抵押厂房归还贷款。法院经深入调查后发现,尽管资金链出现问题,但该公司尚处于正常生产中,且该公司在清河区相对来说也是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其员工均是一些下岗再就业人员。如果因此停产,必然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不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社会的稳定。为此,承办法官首先从银行起诉的借款案入手,主动搭建双方的沟通桥梁,通过和双方接触、沟通,并适时提出多种解决途径供双方参考,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银行不但同意延缓了还贷期限,还另外再贷了130万元以解净水器厂的生产之急。为彻底解决好这个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又协调了税务、电力等部门,对净水器厂行方便之举,最后,净水器厂成功的度过了难关,经营状况逐渐好转。
面对经济形势下行,小微企业涉诉案件增长的现实,清河法院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人社局、劳动局等个相关部门,就小微企业面临形势和如何促进小微企业摆脱困境、健康发展进行调研,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小微企业的若干意见》,通过融资担保、风险预警等多项举措,加大服务小微企业力度,提高抗击风险能力,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该院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和小微企业召开座谈会,帮助有关部门和小微企业建立联络帮扶机制,强化法院与小微企业、金融部门的联动,并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专项服务,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化解债务危机、应对市场风险,用能动司法的手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难题。
今年以来,依托政府及相关部门政策扶持,该院积极引导银企合作,在走访银行的过程中,向银行提出一些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解决了多家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问题,有效帮助涉诉企业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
以快见效——构建诉讼“快通道”
“谢谢你们帮我解了燃眉之急!否则一百多名工人将面临失业,我苦心经营多年的厂子也要倒闭了。”某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的欧阳经理专门为法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今年以来,该院专门建立小微企业案件“绿色通道”,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帮助他们爬坡过坎,度过发展难关。
认真落实涉企案件的司法救助措施,对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经济纠纷案件实行诉讼费减缓免,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对小微企业在商品生产、流通、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有关法律法规问题给予事前指导,提高他们抗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同时提供“四个快”司法服务,即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最大程度保证小微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做到案结事了,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的生产效能。
欧阳经理的公司就是受益者之一。该公司与外市一进出口贸易公司因合同纠纷被申请财产保全,其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现有一百余名职工,因受“限放令”等因素影响,公司业务近两年处于下降趋势,正面临经营困难。但承办法官了解到,诉讼前该企业已经申请到技改资金贷款,扭亏为盈有了希望,如果此时冻结账户,企业必将面临无可挽回的损失。为此,承办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建议变更保全措施,改查封账户为查封固定资产,进出口贸易公司也赞同这一方式而握手言和,还表示进一步加大双方合作的力度,从而也达到了“双赢”效果。
以心为企——防范风险“个性化”
“你们的司法建议真管用,真是帮我们大忙了,要是没有这份司法建议的提醒,我们起码损失100万的收益。”某食品企业老板李某指着《清河法院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手册》说道。
该院依托审判执行工作,针对工作中发现小微企业在管理制度、合同签订、经营运作等生产经营与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疏漏,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原因,并提供相应的风险评估和司法建议,同时,安排专人进行定期跟踪回访,堵塞其管理漏洞、防范经营风险,有效引导企业规范经营秩序,帮助企业化解经营风险,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去年以来,共向政府主管部门、小微企业发送司法建议13份,反馈率达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