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新区法院召开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审理情况通气会
作者:王春华 发布时间:2013-12-06 浏览次数:743
危险驾驶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它不仅侵害公共安全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还会危及不特定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性较大。12月5日泰州高新区法院召开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审理情况通气会,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公开监督员、新闻媒体通报此类案件审理情况。
该院组建近一年以来,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审理了一百多件刑事案件,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通过刑事案件审判,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今年我院共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9件19人,其中判处缓刑2件2人,其余17件17人均被判处1个月至5个月不等的拘役刑,并均被判处罚金刑。审理的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占已审结刑事案件的21%。
该院审理的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其中醉酒驾驶汽车的12件12人,驾驶摩托车的7件7人,血液中酒精含量每百毫升一百毫克以下的5件5人;超过一百毫克不足二百毫克的9件9人;二百毫克以上的5件5人。醉酒驾驶发生双方事故的16件16人,单方事故1件1人,被当场查获的2件2人。
该院在审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中,在严格执行刑法规定的前提下,根据个案中各个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对各个被告人判处罚当其罪的刑罚,通过对此类案件的公开审理,既惩罚震慑了犯罪,又净化了社会风气,受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