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毒上瘾 以贩养吸获重刑
作者:陈琳 艾华 发布时间:2013-12-06 浏览次数:248
毒品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严重毒害了人们的身心健康,同时也是导致诸多暴力犯罪的根源,毒品犯罪历来就是刑法打击的重点。
谢建,正值青春年华,从福建省来泰州从事运输行业,收入丰厚,就因吸毒,手头一直很紧。其在福建老家时就因吸毒先后两次被长乐市公安局行政拘留。2009年来到泰州后,仍不思悔改,继续在涉毒的泥潭里越陷越深,不能自拔,为筹集毒资,谢建铤而走险,走上了以贩养吸的不归之路。在2012年5月至9月,谢建先后4次向吸毒人员李桂芳等人贩卖毒品海洛因。2012年9月26日在谢建租住的出租房屋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从其住处内查获毒品海洛因22余克。至此,谢建贩卖及查获海洛因合计40余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处罚。
海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建贩卖毒品三次以上,且系数量较大,并曾因吸毒多次被司法机关行政拘留,对其应酌情从重处罚。为保护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惩处犯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谢建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十年的青春代价。(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