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上义气担保 银行追究连带责任
作者:魏本亮 发布时间:2013-12-06 浏览次数:364
刘某因办养殖场资金缺乏向银行贷款30万元,银行要求2个人提供担保才予以放贷。刘某在多方寻找担保人无果的情况下,想到了以前的朋友杨某和袁某。刘某在酒店设宴款待杨某和袁某,一起回忆工作的时光,感慨万千,酒过三巡,谈到刘某的生意,刘某大谈养殖场的规划和市场前景,保证项目能赚钱,希望杨某和袁某能帮其担保贷款,并承诺两年内一定把贷款还上。杨某和袁某借着酒劲,一口答应为刘某答应担保。刘某顺利的从银行获得贷款。
今年6月刘某的养殖场遇到禽流感,损失惨重,生意破产,银行的贷款根本还不上。到期后,银行将刘某、杨某和袁某三人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刘某现在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经法院公告后未出庭应诉。法庭上,杨某和袁某承认担保人的名字是自己签的,但辩称签字是在醉酒的情况下签的,刘某曾承诺说签字担保只是走个形式,银行不会找他们要钱。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刘某与原告银行30万元签订贷款协议,被告杨某和袁某二人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刘某现在下落不明,被告杨某和袁某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判决被告杨某和袁某在15日内给付银行33.56万元,被告杨某和袁某有权利向被告刘某追偿。
判决后,杨某和袁某履行了还款义务。杨某和袁某在本案中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训,担保要承担连带责任,签字前要考虑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