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所联合判后释法 八旬老人服判息诉
作者:朱盈譞 发布时间:2013-12-06 浏览次数:241
服判息诉,是法院贯彻执行“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理念,注重涉诉矛盾纠纷化解,保障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力举措。近日,靖江法院斜桥法庭邀请基层村镇组织、部分村民参与判后释法工作,八旬老人终对判决表示理解,服判息诉。
李某是一耄耋老人,与朱某系夫妻,两人共育有两子即朱甲、朱乙。2012年12月17日,朱某因交通事故死亡,丧葬事宜由朱甲操办,朱乙未参与。后通过诉讼,肇事者和保险公司分别支付了赔偿款95000元、110000元,其中肇事者支付的95000元由朱甲领取,其余110000元暂存该院。2013年4月,李某诉至我院,要求分割暂存该院的朱某的赔偿金110000元,由其分得70000元,两被告朱甲、朱乙各分得20000元。考虑到原、被告间的特殊身份,为弥合母子亲情,承办人朱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告朱甲同意了原告李某的分割意见,但朱乙仍坚持要求在扣除朱某正常丧葬开支后的剩余赔偿款由原、被告平分,其至少分得50000元,而朱某则坚持认为朱乙得50000元太高。双方争执不下,调解陷入僵局。最终,合议庭在适当照顾李某,并考虑丧葬事宜等由李甲操办的实际情况下,于同年10月作出判决:朱某的死亡赔偿款205 000元,扣除丧葬开支45000元,余款160000元,原告李某分得65000元,被告朱甲分得50000元(已实际领取),被告朱乙分得45000元。
对判决结果,李某多次至法庭表示不服,认为丧葬开支数额认定不合理,其所得赔偿款数额太低。为了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斜桥庭刘庭长邀请了院信访办人员、西来司法所所长以及西来村的部分村民到庭做李某的判后释法工作,经过一悉耐心细致的分析,李某终于理解了判决,并表示服判。判决生效后,李某到庭领取65000元赔偿款时,握着承办人朱法官的手连连称谢:“我之前不懂法,给你们添麻烦了,不好意思,感谢法庭帮我解决了这个问题。领了这笔款子,心里踏实多了”。
[法官后语]:司法裁判并非一判了之,百姓内心对公正的理解与法律的判断难免错位,所以服判息诉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做到以法服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才能达到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目的,才能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