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忙的车站、拥挤的公交车上、人来人往的商场出现小偷已是稀松平常的事情。在这些地方,人们的警觉意识也会相应提高。但出乎意料的是,在一些平时大家认为不应出现小偷的地方,由于防范的疏忽,却发生了盗窃案件,真是令人防不胜防。

 

案例一:同居的室友竟然是小偷

 

大学刚毕业的李萍为了节省开支,就与老乡何丽两人合租了位于秦淮某小区的一套两居室。平时,李萍和何丽两人都是各忙各的,回家后也是一人一个房间,很少碰面。20122月的晚上,李萍下班回到家后,发现自己藏在枕头下面准备给9300元不翼而飞。大惊失色的李萍立刻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闻讯后上门查看了案发现场,门没有被撬的痕迹,窗户也一直都是紧闭的,心中有数的警察找来了何丽,稍一盘问,做贼心虚的何丽就如实招供,当天下午,她经过李萍房间的时候发现李萍正拿出一个信封往枕头底下塞,后来李萍上班去了,何丽跑到李萍房间,在枕头底下发现信封里塞了9300元,一是起了贪念,就把钱据为了己有。失而复得的李萍不禁感慨说:“千防万防,没想到还是家贼难防啊。”

 

案例二:加油站也遭遇到了“第三只手”

 

201110月某天的晚上9点左右,王先生在路上看着车快没油了,就把车子拐进了附近的一个加油站加油,当时由于是晚上,加油站只有一个工作人员,王先生加好油之后,向那位工作人员索要发票,因为后面又来了一辆车,工作人员便让王先生到自己到柜台去拿发票。王先生随即将车停到一边,下了车跑到柜台那边拿发票,回来却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车门打开,自己放在副驾驶座上的一个LV包已经不翼而飞。“我想只是到柜台那个发票,所以就没高兴锁门”沮丧的王先生对接了报案赶来的警察如是说,“没想到小偷的动作这么快,前后都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我包里还有3000余元的现金,还有身份证、银行卡,真是损失惨重”。

 

案例三:试个衣服外套里的钱就不翼而飞

 

天性爱美的张霞平时就喜欢与朋友一同逛街。20121月某周末的下午,张霞与一个朋友又相约去逛街,寻思买件新的羊绒衫过年穿。张霞与朋友逛到一家店,看到橱窗里挂着的一件羊毛衫很合她的心意,就走到店里试穿一下。她们走进店里,店员向张霞推荐了好几件羊绒衫,张霞都觉得不错,于是她就把外套脱了放在外面的凳子上,请朋友帮忙看一下,自己拿着羊绒衫进了试衣间。试好一件衣服的张霞从试衣间走出来,刚好看到一个不认识的人将手放进自己外套的口袋,摸出自己的皮夹,一下子反应过来的张霞立即大喊:“抓小偷啊!”小偷听到叫声转头就跑,但是还没跑出门外,就被店里的顾客一起抓获扭送到了公安机关。

 

法官点评:以上案例是秦淮法院今年以来所受理的盗窃

 

案件中比较典型的三件,除了第一件“室友小偷”是初犯外,其他两件的罪犯都是实施多次盗窃行为“几进宫”的惯犯。他们现在不仅在通常人们认为较常发生盗窃案的地方进行作案,也利用老百姓的疏忽,在一些意想不到的地方作案,作案地点、作案手段越来越多样化,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以上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