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代领拆迁款 拒还被拘留
作者:昆山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244
老岳父出于信任,委托女婿带领拆迁款,可没成想女婿却贪图自己花钱方便将这笔钱中饱私囊。昆山法院执行法官依法拘留了一名案件被执行人赵某。
赵某原系孙某女婿,2007年孙某老房拆迁安置补偿20万元,他女婿赵某代领此款,没想到赵某领完该款后没有交给孙某,而是用于自己生活消费。2009年,赵某与妻子协议离婚,这时孙某才发现自己的房屋安置补偿款已被二人挥霍完毕,气愤不已。2012年一纸诉状将女儿、女婿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该款,后孙某撤回对女儿诉请主张,仅对赵某主张9万元房款,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支持孙某诉请。
在该判决生效后,赵某始终不愿支付该笔款项,后该案作为执行案件受理后,法院执行法官查明赵某承包了100多亩农田,秋收粮款足以支付该款,于是,法院到粮食收购公司查到其登记的赵某转划粮款的账户,后准备冻结该账户。没想到赵某为躲避法院扣划执行,自己办了一张临时借记卡交给粮食收购公司,后该公司在一个周六将粮款打到该卡上,赵某在款到当天立即将钱全部取出并注销该卡。法院执行法官通过银行查到赵某该账户及其进出帐记录,赵某却一再否认并拒绝还款,执行法官遂依法对赵某实施了拘留。第二天,赵某家人即将该笔款项还清。
法官提醒: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又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其财产状况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情节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