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进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丈夫要求对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产予以分割时才发现,自家的房子早就被卖了两年,自己却浑然不知。后经法院调查原来是妻子找人假冒丈夫的身份,到公证处办理了虚假的委托买卖房屋公证书。

 

原告陈先生是第三次起诉要求与妻子李女士离婚了,这次徐女士终于同意离婚,儿子由陈先生抚养。陈先生向法庭提出与李女士婚前有一套共同共有的房产,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现在既然双方同意离婚,则请求法院对这套房产予以分割。

 

根据陈先生的请求,武进法院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部门调取相关资料,却发现该房产在201219日已经出售,现该房产已登记在第三人名下。对于法院调查的结果,陈先生惊呆了!自己根本不知自家的房子已经卖掉。这其中的蹊跷只有问妻子李女士了,李女士最终承认了瞒着丈夫卖房的事实。

 

原来,早在20111226日李女士找了一名男士假冒自己丈夫到公证处办理了委托买卖房屋公证书,并委托某房产中介将夫妻共同所有的这套房产卖掉。201219日李女士将卖房所得价款120万元收入囊中,而李女士所做的这一切,丈夫陈先生完全不知情。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女士非法取得公证文书,并擅自将夫妻共有的房屋买卖,是错误的,陈先生要求按实际成交价120万元进行分割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但应扣除李女士已支付的一次性还贷部分33万余元。最后法院判决陈先生与李女士离婚,婚生子由双方共同抚养。李女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陈先生人民币43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