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携手村委成功执结5年难案
作者:祁卫东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240
建筑工地的一场惨祸使杨某半身瘫痪,长期卧病在床。五年来,他应该得到的经济赔偿却因对方条件所限分文未得。往日家中的顶梁柱至今躺在床上,一家人度日如年。2013年11月29日晚,如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和村委干部联手使这起执行难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008年1月18日,杨某随张某带领的无资质的工程承包队建造楼房时不慎从房顶摔下,致使左腿截肢,因无钱继续治疗,右腿萎缩,长期卧病在床。2008年12月31日,如东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包工头张某赔偿原告杨某经济损失约38万元(含已支付10元)。2009年5月,杨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张某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他的老母亲守在家中。面对这样的局面,执行干警虽多次造访被执行人家,但都一无所获。执行干警多次去看望陷入绝望中的杨某一家人。2013年6月3日,执行干警果断将张某家2000余斤小麦予以扣押变卖。这点钱对杨家来说虽只是杯水车薪,但他们都十分通情达理,称不要求张某全额赔偿。
执行干警得知申请人不要求全额赔偿,决定让村委会干部出面寻找张某做工作。经过协商,他们共同拿出用张某的房屋作抵赔偿款的方案。在该村干部和法院干警共同做工作下,顺利得到了杨家人的同意。村民代表、村干部通过多方打听,很快获悉了张某的打工所在地。他们亲自打去了电话,告诉他杨家已作出了巨大让步,叫他尽快返回协商赔偿一事。
11月29日晚,法院执行干警、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申请人家属、被执行人坐在一起,终于达成用房屋作抵履行义务的和解协议。11月30日零晨时,在众多见证人见证和帮助下,被执行人腾空房屋,本案彻底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