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震慑老赖乖乖还钱
作者:朱刚 马瑾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226
“喂,请问是刘法官吗?请不要把我的名字列入“黑名单”好吗?钱我现在就送过去。”电话打来的是被执行人王某,因被执行人员告知如不履行还款义务,自己的名字要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而此时,王某正在为办贷款跑银行,这下糟了,一旦被列入黑名单,自己信用就会出现问题,以后贷款做生意可就困难了,只好乖乖还钱。
2012年9月23日,被执行人王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申请人李某借款15万元,经李某多次催要,王某均未能在合理期限内还款。2013年9月29日李某将王某告至法院,要求归还其15万元借款及利息。后法院判决支持李某的诉求,但被告王某并未能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但是王某对法院执行通知书置若罔闻,执行法官电话通知其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王某也不予理睬。为督促王某尽快履行还钱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将王某名字列入“被执行人失信黑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因为此时王某正在为生意办理银行贷款,并将这一决定电话通知被执行人王某,希望他珍惜信用记录,尽快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因个人信用问题影响以后生意。
但是王某依然未意识到事情的严重,但是此时王某却遇到了麻烦,因为他的贷款账户被法院冻结,贷不了款了。这时候王某才意识到了法院的执行力度,同时也预测到“失信黑名单”的强大威慑力,将会给未来的生意路上添置不少麻烦。于是在接到电话通知的第二天,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将15万元及其利息如数偿还,这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