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妹结婚25年被判无效
作者:刘伟炜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247
一对结婚了25年的表兄妹,长期因家庭琐事,导致感情不和。妻子一气之下上诉法院,请求判定婚姻无效。近日,邗江法院作出宣判,终审判定二人婚姻无效。
从安徽来扬打工的周世涛、周世珍兄妹俩,都已过了不惑之年。1988年12月16日,二人在长辈的安排操办下,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同居生活。此后,二人一直未领取结婚证。如今,二人养育的两个女儿,也都已长大成人。
由于家庭琐事,二人经常发生激烈的争吵,以至于近年来,周世珍对自己的婚姻生活日渐绝望。为此,周世珍特地咨询了律师,要到法院起诉与周世涛离婚,当周世珍听了律师的有关解答后,如获至宝随即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定与周世涛婚姻无效。
邗江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周世珍的父亲与周世涛的母亲是同胞亲兄妹,他们二人也同居生活多年,两个女儿均已成年,构了事实婚姻关系。但二人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系无效婚姻。据此判定,二人婚姻关系无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说法:我国法律早就明令禁止近亲结婚,可是亲上加亲的观念却一直存在在一些人的心中。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而所谓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就此案周世珍而言,周世珍其与周世涛同源于祖父母,因此,他们之间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对象。他们的因此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上述情形属婚姻无效。即无效婚姻自开始就不产生法律效力,故他们这种婚姻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