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法院立案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小薛将自己的入赘丈夫郭某告上法庭。

 

小薛系昆山人,由于小薛是独生女其父母特别希望能找一位“上门女婿”传宗接代,因为这样的“特殊要求”,小薛的恋爱经历一直不顺,眼看即将成为“大龄剩女”。2010年来自安徽的郭某主动追求小薛,郭某家境并不富裕,在小薛家人提出“上门女婿”的要求时,郭某欣然答应,这令小薛父母非常满意,主动张罗筹备两人婚礼事宜。

 

婚后郭某便不再上班,小薛父母每月给予郭某一定的生活费用,并承担了两人的生活开销。不久小薛怀孕,经医院检查所怀的是女婴,小薛父母遂向郭某提出再生一个男孩的想法,如果成功会给郭某几万元作为奖励。此时,郭某感觉自己只是薛家生孩子的工具,薛家的要求伤害了他的尊严,自此,郭某便不管怀孕的妻子,在外与多名女性交往,并与其中一名长期同居。小薛几次劝说都无力挽回,等生下女儿后,小薛不但不关心妻子,甚至也从不亲近、关心女儿,没过多久,郭某就带着自己的情人去杭州生活了。小薛独自一人将女儿抚养到一岁多,伤心至极,她再不能容忍丈夫这种冷血与背叛的行为,遂至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多次做夫妻和好工作,但郭某执意不肯和好,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法院最终依两人协议调解离婚。

 

法官提醒:婚姻的基础不是物质而是夫妻双方的感情和责任,在婚姻中需要双方彼此尊重,共同扶持,才能创造和谐幸福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