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执行采用“三声四心”赢“民心”
作者:董正远 王凯达 发布时间:2013-12-04 浏览次数:746
大丰法院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执行工作积极开展“创新创优”活动,为了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倾向,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考虑,该院除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外,还要求执行法官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在执行工作中做到“三声四心”,收到了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三统一的良好局面。
大丰法院“三声四心”的内容是:“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四心”即耐心即有些当事人存在情绪激动、脾气急燥的情形,执行法官要缓和当时人情绪,耐心倾听申请人诉说,多做解释工作,在当事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执行工作情况不清楚不理解时,要多做解释工作,尽可能争取申请人的谅解;细心即在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时,要认真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诚心即对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申请人无法提供财产线索的也应依职权主动查找,并将查找情况及时向申请人反馈;恒心即对一时无法全部执行完毕的案件不能气馁,要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