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江一家饲料店的老板小刘从法官手中拿到了已经拖欠了两年多的货款2万元,激动地说:今天能拿回这2万元饲料款,真的很意外,谢谢法院,谢谢法官!

回忆起追讨这2万元的过程,小刘细数艰辛。原来,他经营着一间饲料店。他的一名常客养殖户老张在各地流动养鹅,经常在店里购买饲料,一般是老张通过电话订货,由小刘送到老张的养鹅场,过几个月后再结算付款,双方合作一直很愉快。然而到了2011年底,小刘最后一次送完饲料后,老张便以饲料质量问题为由拖欠货款。小刘几经讨要,甚至还打过110,依然没有结果。2013年底,老张索性消失了,别无他法的小刘只得起诉到法院。

 

受理案件后,法官调查发现老张所在的村子已经整体拆迁,随即通过村委会得知了老张拆迁房的地址。但找到拆迁小区后才知道,老张已将拆迁房转卖给了他人。多方找人未果的情况下,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将开庭的传票张贴在村委会及小区门口的公告栏内。不料,开庭后第二天,老张的儿子小张意外出现,带着2万元现金找到法官要求交还给小刘。就这样,小刘拿回了追讨两年之久的货款。

 

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人户分离的现象越来越明显,被告人难找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吴江法院根据这一实际情况,不是简单地在报刊上公告了事,而是经过事先调查,对于可能仍旧居住在本地的被告,多采用在被告的户籍地、居住地等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与登报纸公告的方式相比,这一方式既节约诉讼成本,又能通过民间信息的传递达到送达的效果,提高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