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电台交友,小丽结识了镇江人王某,结果,王某花言巧语骗得小丽的信任后来到小丽的住地,并先后两次强行对小丽实施了强奸。近日,邗江法院以王某犯强奸罪,一审判处六年半有期徒刑。

 

今年4月下旬,王某通过电台交友与在扬州打工女孩小丽认识。通过几次电话后,王某从镇江来到扬州,约请小丽吃饭,并以花言巧语骗取了小丽的信任。饭后,王某以送小丽回家为由来到了小丽的暂住地,并令小丽没想到的是,王某进入到她的暂住地后,突然将房内的电灯关掉,并将小丽推上了床,小丽顿时惊慌失措大声呼救。王某对小丽进行了威胁,随后便对小丽实施了强暴。

 

迫于王某的威胁恐吓,事后小丽没敢报警,只将遭遇告诉了好友。结果,但没想到小丽的懦弱,更使王某有恃无恐,第三天他再次来到小丽的暂住地,将小丽强奸。事后,王某仍对小丽纠缠威胁,不堪忍受的小丽在好友的鼓励下向警方报案。警方经过侦查,很快将王某抓获归案,竟发现王某劣迹斑斑,曾因犯奸淫幼女罪、抢劫罪,多次被法院判刑。法院认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其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其在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重新犯罪,依法应当实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