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少年时代,理应身处朗朗读书声的校园里,接受教育和汲取知识,通过学习和接受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人生起航标明正确的方向。否则,将偏出正确的人生航线,迈错人生第一步。

 

李东和汪辉,都在初中就辍学在家,并和社会上的所谓江湖哥们混在一起,对父母的管教置之不理,对江湖哥们的话言听计从。20123月间,一哥们让李东教训一下王华,李东自感树立江湖威信的机会来了,于2012319日,电话约王华晚上斗殴。当晚,李东纠集了陈海、陈利、汪辉及陈明(未满16周岁)等人,携带“武士刀”、钢管、铁棍等械具,赶至某广场路口,与随后赶到的王华一伙发生斗殴。斗殴中,王华的背部、手臂等身体多处受伤。此时的李东和汪辉顿感自己树立了江湖威信,也为哥们出了气,殊不知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案发后,陈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守,陈海协助公安机关将李东、汪辉抓获归案。

 

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因李东、汪辉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法庭当庭对其进行了法庭教育,被告人李东、汪辉均能认识到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认罪、悔罪的表现。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李东纠集他人在公共场所持械聚众斗殴,被告人陈利、陈海、汪辉积极参与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均应依法惩处。四名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东有期徒刑二年;判处被告人陈利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判处被告人陈海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判处被告人汪辉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至此,李东、汪辉的江湖梦宣告破灭,本想树立自己的江湖威信,却为自己换来有期徒刑。(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