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付巨额医疗费 伪造单据骗取保金
作者:陈志佳 发布时间:2013-12-03 浏览次数:243
近日,金湖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马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马某原为某机械公司员工,退休后,偶尔打打麻将,日子过得倒也悠闲,然而在2012年马某查出患有白血病,要进行骨髓移植及相关治疗,对马某这种普通工人而言这将是一笔巨大的开支。治疗前期,马某已经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也欠了一屁股的债,加上马某所在医院费用还不能报销,在经济上,马某已经捉襟见肘。在住院期间,马某偶然在厕所看到办理病案之类的小广告后,马某产生了伪造单据报销医疗费的念头,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打电话联系,很快对方邮寄来假资料。马某利用这些伪造单据、虚构住院治疗事实,采用虚假报销、重复报销的手段,四次骗取新农合、医保处医疗保险、补偿款131266.95元,其中60860.98元因被新农合发现而未得逞,后新农合向公安机关报案,事发后,马某主动偿还骗取的款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医保机构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马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部分诈骗犯罪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马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身患有疾病,骗取的款项用于弥补医疗费用,作案动机有别于其他诈骗犯罪,社会危害性较小,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