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日,江宁法院未审庭成功调解一对老年夫妻离婚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及代理人都对法官的耐心劝解高度感激。此案的调解不仅做到了案结事了,而且让一对再婚家庭的夫妻放下误会和成见,安享晚年,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丁某(81岁)与被告姜某(75岁)原系邻居,双方于1998年登记结婚。结婚前,被告带着五个子女生活,原告是单身无子女。现原告患有哮喘病、心脏病、肺气肿,被告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身体都不好。婚初夫妻互相照顾,感情融洽。2009年双方产生矛盾,原告称听到被告的子女跟被告说原告身体不好,要照顾到哪天,心理产生芥蒂,双方开始产生矛盾,后被告的子女将被告接走,再没回来,其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被告称原告离婚的理由是怕被告的子女霸占原告原居住房屋拆迁分得的房产。原告先后向南京市白下区法院、江宁法院三次提起离婚诉讼。被告认为双方年纪都大了,离婚丢人,不同意离婚。考虑到双方年纪较大,身体不好,都需要人照顾,且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如果原被告能居住在一起,被告的子女能轮流照顾,双方还是能和好,而且能生活的比较好,双方的矛盾就能化解。从这一角度,主审法官徐道海多次找被告子女谈心,被告的子女最终同意将其母亲送回原告处,他们轮流照料,再给老夫妻请一个保姆,照顾日常起居。最后原被告双方都接受了这个方案,当庭调解和好,被告的子女在庭审结束后将原被告一起送回家中,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