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伟经陈飞介绍投标了安徽省某工程,并缴纳了26万元保证金,项目未中标后,只退回了16万元,剩余的10万元迟迟拿不回来,日前,乔伟将陈飞告上了法庭,要求陈飞偿还剩余的10万元保证金及利息。

 

无资质想承接工程遇高人指点

 

乔伟听说安徽省某工程正在招标,他心里痒痒,自己虽然手头有点闲钱,但是没有资质,后来经人介绍遇到了陈飞,陈飞是一个个体户,和很多老板都非常熟络,听说乔伟的烦恼事之后,立刻拍胸脯说,可以帮乔伟搞定,说完乔伟就从银行里取出26万元现金给陈飞,陈飞将乔伟的钱给了一家旺斐公司来操作,但是乔伟投标的工程并未中标。

 

法庭上保证金的性质各执一词

 

工程未中标后,乔伟几经周转,只拿到了退还的保证金16万元,其余的十万元迟迟未有着落,他讲陈飞告上了法庭,法庭上,陈飞说10万元钱是交给旺斐公司的挂靠费,但是乔伟说自己亲手把钱交给了陈飞,对于旺斐公司的事情,陈飞也从未对自己说过,而且16万元也是陈飞交给自己的。但是法庭上,陈飞提不出有关挂靠方面的证据。乔伟却拿出了双方的协议。

 

法院抽死剥茧依证据原理判决

 

法院认为,本案中陈飞向乔伟收取26万元投标保证金,并有约定如未中标则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现尚余10万元投标保证金未返还,双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现陈飞已构成违约,理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并承担逾期利息。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陈飞向乔伟返还投标保证金100000元及利息。(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