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在“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专项活动中,江苏省吴江法院震泽法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挖调解潜能,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成绩喜人。今年以来,全庭案件的调撤率达82%,一批矛盾尖锐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今年3月,法庭受理了陆明与许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该案纠纷源于两年前许强与陆明之妻发生的冲突,当时许强一时冲动,砸坏了陆明店内的太阳能热水器管。陆明在接到其妻电话后赶到现场,与许强扭打,致许强受伤。后经公安部门多次调解未果,许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陆明赔偿医疗费等损失。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判决支持了许强的诉讼请求。但陆明心里总是愤愤不平,心想自己的太阳能热水器管不能白白地被损坏。于是,一纸诉状将许强告上法庭,要求许强赔偿损失2900余元。

案情虽然不复杂,按理法官完全可以要求陆明向法院申请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依法作出处理。但承办此案的严海明法官在阅卷时发现,陆明提供的证据仅是两张在冲突中被损毁的太阳能热水器管的照片,原物已不存在。若轻易启动鉴定程序,有可能无法鉴定。即使能鉴定,成本太高,也不利于双方矛盾化解,况且双方之间还存在保证金纠纷。于是承办法官决定进行庭前调解,法官多次与双方电话联系,释明利害关系。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通过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被告态度有所缓和,同意扣除在陆明处的保证金,再一次性支付5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但原告陆明态度仍十分强硬,坚持不肯让步,经过法官多次真诚沟通后,陆明虽口头答应调解方案,但仍不愿意到法庭上来签协议。为此,承办法官带着协议和履行款到原告住处,陆明看到法官亲自上门,最终被法官的诚意所感动,表示自己打官司也仅仅是出口气,现在法官为我这么一点小事,化费好多的精力,感到十分愧疚,于是爽快地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并且表示不会中断与许强的合作关系。一起矛盾尖锐的案件在法官的努力下终于得到了有效的化解。(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