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不留“死角”
作者:宋红卫 发布时间:2008-04-09 浏览次数:618
本网徐州讯:为了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法院内部安全,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机关值班制度,使安全保卫工作不留“死角”,
《制度》分为节假日值班和夜间值班制度。要求在周六、周日白天值班以院机关各部门为单位,一天一班,一班两人。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假日由院领导带班和各部门负责人值班,院领导同时负责夜间值班。
同时对值班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做了明确规定:按时到岗,不准擅自离开值班岗位;凡被安排假期值班人员,务必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安全。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如临时有事不能如期值班,可以和其他人员进行调班,必须做好登记;值班人员到院、离院时间和值班地点及联系方式要在法院值班室进行登记;所有值班人员的通讯工具要24小时开通,确保联系畅通;在夜间值班期间,每夜不低于两次巡逻。巡逻时要仔细检查各个楼层,要对审判庭、办公室、走廊、卫生间等房间的空调、灯具使用情况作认真检查,及时登记和处理。
值班期间,院领导和督察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并通报,如发现不到岗等不规范值班行为,将按照该院《督查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办法》通报并追究责任。如发生盗窃、失火严重安全事故,值班人员要负直接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