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强化五项意识提升法院形象
作者:徐冬红 发布时间:2008-04-24 浏览次数:689
本网盐城讯:东台法院为提升司法形象,积极响应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的号召,开展“司法形象提升年”和“提升素质、服务发展”等各项活动。活动中,全面强化干警五项意识。
一是强化忧患意识。在2007年,全院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成绩只能代表过去。针对目前少数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位次靠后;少数干警工作作风不实、司法形象不佳等方面的问题。警醒每位干警都要认真对待,拾遗补缺,以市委明查暗访中反映出的机关作风方面的存在问题为警示,以如履薄冰的态度抓好法院作风建设和党风建设,从一点一滴做起,真正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中层干部既要抓好审判业务,又要抓好队伍;既要抓好案子,又要抓好脑子。思想认识要到位,努力克服畏难、厌烦情绪,防止抱残守缺、盲目乐观倾向,切实杜绝走过场现象,以强烈的责任感扎实推进各项活动。
三是强化形象意识。要通过这些活动,使广大干警认识到,法官形象代表法院形象,不良的法官形象会影响社会各界对法院、党和政府的信赖。要努力减少工作中的“硬伤”,弥补不足,防止工作中的被动。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从自己做起,从本部门抓起,当好勤奋、团结、清正的表率,带出一流的法官队伍,树立一流的法院形象,创造一流司法业绩。
四是强化规范意识。要通过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干警守住“底线”,不闯“红灯”。对发现干警所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醒、严肃教育,克服只栽花不栽刺,不敢管、不愿管,执行力不强等现象。对年轻同志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培养其健康成长。
五是强化效能意识。要将效能体现在生动的司法实践中,将服务发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贯穿于活力东台、魅力东台和实力东台的建设中,在案件处理中坚持讲大局、讲政治,严惩涉黑性质犯罪和影响投资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为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高效及时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