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开展百日调解竞赛
作者:马娟 许雪樵 发布时间:2007-07-19 浏览次数:1455
本网徐州讯:睢宁县人民法院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履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争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百日调解竞赛”、评选“调解之星”活动。
参与该活动是今年1-7月审结案件数量在100件以上、调解率基数要求在50%的民一、民二以及四个法庭的民商事审判员,活动主旨是以促进社会和谐为核心,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工作指导方针,促进工作交流,总结、推广调解经验,从而加强法院队伍诉讼调解能力建设。
对于有给付内容的民商事案件,调解即时清结以及在国家、省级媒体上发表关于诉讼调解的相关文章均会有加分,但是对于有信访并被查实或者有越级上访情况将按照扣分或者取消评选资格处理。
同时,该院还将此次竞赛成绩纳入年终岗位目标考核,并将评选出5名“调解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