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私自卖房后……
作者:卢凤 唐宇英 发布时间:2009-11-17 浏览次数:598
本网无锡讯:年过五旬又历经两次婚姻的刘玉芬,在面对自己身患癌症的残酷事实后,做出了把与丈夫共有的房产转卖给亲生女儿的决定,这个决定,将天命之年的刘玉芬三度推上被告席……
半路夫妻相爱容易相处难
1991年,33岁的刘玉芬经人介绍,认识了陆宏达,由于两人均离过婚带着孩子,很快找到了共同话题,并发现双方对重新组建一个家庭有着一致的看法。于是不久后,刘玉芬带着女儿刘芳、陆宏达带着儿子陆海再婚。婚后,两人感情上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周遭的琐事却经常让两人应付地焦头烂额,虽然两人都格外珍惜这个重组的家庭,但由琐事堆积起来的矛盾却也为这个家庭埋下了隐患。2002年,两人矛盾激化,感情破裂,做出了分居的决定。此后,两人联系甚少,陆宏达带着陆海生活,而刘玉芬也一心一意照顾女儿,并做起了小生意。
身患重病私自卖房给女儿
2003年底,刘玉芬接连遭到沉重的打击,她先是做生意失败,接着在上医院检查时被告知患有癌症,这让其一下子跌进了万丈深渊。为了尽快筹钱治病,也为了给唯一的女儿刘芳留下遗产,刘玉芬想到了自己居住的房屋,该套房屋是其与陆宏达在1997年共同出资购买,并以她的名义办理产权登记的。在与女儿商量之后,刘玉芬便以13万元的价格将该套房屋转让给女儿,而当时该套房屋的市场价格为36万余元。转让之后,刘玉芬并没有立即搬离该套房屋,也因此,与其来往甚少的陆宏达父子对此并不知情。
矛盾激化一年三度上法庭
2008年底,陆宏达身患重病,为了避免儿子陆海与刘玉芬为遗产起纠纷,2009年初,陆宏达遂起诉至江阴法院,要求与刘玉芬离婚,并要求对两人现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其中包括刘玉芬当前居住的房屋。在离婚诉讼期间,陆宏达病情突然恶化去世,法院依法裁定终结诉讼。诉讼终结后,陆宏达与刘玉芬的婚姻关系依然存在,而陆海在办理父亲丧事期间,得知继母已将与父亲共有的房产出售给了亲生女儿,怒不可遏的陆海便与奶奶一起将刘玉芬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刘玉芬与刘芳之间的房产转让无效。
耐心法官巧妙调解化干戈
承办法官在查明刘玉芬目前癌症已到晚期,亟需大量金钱治疗的事实后,同时为了避免就案办案,引发一系列的连环诉讼,遂对双方进行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法官一方面晓之以理,告知原告刘玉芬有权分割陆宏达的其他财产,一方面动之以情,让双方多考虑家庭亲情,终于使双方互相谅解,达成互不主张对对方名下的财产进行分割、继承的调解协议,使该案得以彻底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