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白下法院开展清理积案工作
作者: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8-12 浏览次数:382
本网南京讯:针对十八个月未结案件和“四项”案件同比上升的新情况,白下法院专门召开清理积案工作会,部署为期三个月的清案活动。会上对清案工作提出四项要求:
一是逐案分析、逐案落实。对超法定审限案件进行全面排查,逐案分析,严格甄别案件未结主客观原因:客观原因加强跟踪管理;主观原因限期办结,逐案落实清理措施。重点清理超法定审限两年以上案件。各审判业务部门于每月20日将案件清理情况和数据书面报审管办。
二是重点监督三类超法定审限案件。加强对委托鉴定、中止、延长审限三类案件的监督管理。对于委托鉴定案件,主动汇报,以明确是否需要鉴定、能否寻其他替代方法;增强鉴定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委托期限超过二个月的鉴定案件,加强联系催办。对于中止案件,查明中止事由是否成立;对不符合中止条件的案件,立即恢复审理,限期汇报。对延长审限的案件,分管院长、庭长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下指导,推动案件的处理。
三是庭室内加强联系沟通提高办案人员积极性。各庭(局)长要进一步加强与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沟通,深入开展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审判人员的办案积极性。密切关注本部门审判人员未结案件构成情况,及时调整审判资源或者分流案件,实现全年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四是统筹兼顾平衡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三者关系。确保不因清理案件而影响案件质量和审判效果指标,杜绝边清理边积压现象。平衡好清理案件与维护稳定之间的关系,注重以调解、和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