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无锡中院机关党委把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上半年顺利完成了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的换届改选工作,特别是党支部“直选制”试点工作取得了成功。

此次换届选举工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通盘筹划,周密计划。根据法院工作性质和特点,对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的换届改选工作,时间上实行先后组织实施的错时安排,计划上则根据不同的选举方法,分别制定下发不同的实施意见,操作方法上采取“差额选举”与“直选制”试点相结合,确保全院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工作开展和顺利组织换届改选工作的“两不误”。二是精心组织,规范程序。整个换届改选工作始终坚持在院党组和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制定的实施意见有序推进。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认真做好换届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把主要精力放在起草工作报告、组织推荐候选人、拟写选举办法等重点环节上,并主动征求和反复听取党员意见,自觉坚持和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召开党员大会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确定的选举办法组织实施,保证了选举工作的顺利和圆满。三是体现创新,先行试点。增强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和主动参与意识,在全院12个在职党支部中,有针对性地选择了3个党支部进行了“直选制”的试点工作。机关党委在制定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还专门召集3个支部的负责人,共商如何搞好试点工作的措施,探讨试点工作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和应对方法,使上下形成共识。先行试点的3个党支部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作风,认真研究确定下一届支部委员名额,在党员中有的放矢地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了“直选”工作一次成功,为今后全面推行“直选”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