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再掀高潮
作者:余增明、何正洪 发布时间:2009-02-16 浏览次数:700
本网讯 在2月11日召开的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王友富对全市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赴各县、区法院开展督查;各基层法院一把手院长分别对本院清积形势进行了分析,对清案目标逐一做出承诺……自2月6日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推进电视电话会之后,淮安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高朝迭起,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2月15日,全市共执结各类积存案件336件,标的约2900万元,占积存数的52 %。
为解决“执行难”这一既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的突出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去年11月19日,中央政法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根据上级部署,淮安市委政法委和市中级法院迅速建立组织、深入动员、摸清底数、研究措施,落实责任。2月6日,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淮安市清理积案工作领导小组再一次就如何贯彻省委要求进行了研究部署,全市各地行动迅速,清积活动再掀高潮。
清河、清浦、淮阴等地法院紧急召开会议,对清案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了本院的清案目标,并由一把手院长向上级法院做出承诺。清河法院在2月底前清积目标为80%,3月15日前全部清理完毕;涟水法院2月底前清结50%,3月底结案70%以上;金湖法院2月15日前结案40%,2月底前完成60%,3月底前完成70?80%;盱眙法院2月15日前执结50%,2月底达70%,3月10日前达90%,3月20日实现零积案;洪泽法院在2月15日前清理10件以上,2月底前20件以上,3月底前清积率达70%。
进一步加大对清积活动的保障力度。淮阴区法院从各部门抽调8名骨干充实到清案执行一线,调整10辆警车保障清积需要。盱眙法院不仅为清积活动增加了人员、车辆,还给清积人员配备了摄像机和数码相机。楚州法院出台了“2月底前清结的案件,每件奖励100元;3月底前清结的,每件奖励60元”的奖励办法。金湖法院规定,凡在2月15日前清理的案件,其奖励标准是原标准的两倍;二月底前为1.5倍。不能依序时进度完成的,一律扣发月考核奖。盱眙法院为执行干警每月发加班费150至200元不等;对报最高院80件案件每执结一件奖励80元;报省院的220件积案,每执结一件奖励40元。对无故拖延不办的,不仅调离执行岗位,还将严格追究其相应责任。
全市法院还分别实行领导挂钩重点执行案件制度,形成了党组成员全员参与的格局,定期对积案和重点案件进行过堂,跟踪督办。盱眙法院院长刘瑞祥亲自督办了省院交办的220件案件。清浦法院院长王新阳亲自承办了一起当事人长期信访的执行积案。金湖法院实行清积情况日报制度,要求各实施组每天下午4时汇报一次在手案件的执行进展情况及采取的措施。洪泽法院执行人员每天下午6时集中汇报清案进展情况及第二天的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