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以优化审判质量为目标,按照“建章立制、强化制约、严格奖惩”的工作思路,努力探索和建立全方位、多角度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机制,有效规范司法行为。自20072月建院以来,该院共审、执结案件3138件,无一超审限、超执限案件,并实现了审判业务零申诉、零发回重审、零涉诉信访。

该院在案件流程中设置监督跟踪,形成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动态监控机制,加强案件运行期限管理。并制作案件审理环节流转表,不定期抽查各环节运行期间是否符合规定,确保案件顺利流转。同时,建立法官审判业绩档案,每月详细统计并公布收结案数、调解结案率、上诉率、差错率等各项办案数据。

通过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该院实现了办案管理的“四个转变”,即从自我监督向制度管理的转变,从单一主体管理向复合主体管理的转变,从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的转变,从分散管理向系统管理的转变,使目前的审判监督管理更加符合审判工作的实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