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调解履行率100% 案结事了效果好
作者:王元元 发布时间:2008-11-20 浏览次数:808
本网盐城讯:东台法院为拓宽民事纠纷解决渠道,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有效对接,返聘三名调解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担任人民调解员,在立案庭设立“人民调解窗口”,主要进行诉前调解、接受委托调解和协助法官调解。自设立以来,共调处各类民事纠纷34件,履行率达100%,其中调解后即时履行的占40%,其余由人民调解员按到期履行日排期督促履行。
人民调解员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原告不再提起诉讼,则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需出具调解书,由负责立案调解法官审查确认后,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减半收取诉讼费。
东台法院始终坚持将调解贯穿于民事审判工作全过程,积极探索调解新机制,促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良性互动。人民调解与立案调解相得益彰,促进了法院调解社会化,社会调解法律化,东台人民调解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