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着力调解 实现质效“二上三下”良性循环
作者:佟管 发布时间:2008-10-20 浏览次数:616
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断创新调解方法、提高调解艺术,着力调解民商事纠纷,确保真正实现案结事了。1-10月份,该院主要质效指标出现“二上三下”的良性状态,即调撤率高、自动履行率高、上诉率低、发改率低、投诉率低,实现了案件质量、案件效率、案件效果的三位一体。
该院围绕如何实现有效调解、提高调解结案率进行了积极探索,并总结、推广了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首先,该院于立案环节,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诉前调解,凡主动要求诉前调解和同意诉前调解的,该院在快捷高效调解的同时均一律免收受理费,确保对矛盾纠纷的及时有效化解和对诉讼案件的有效过滤。其次,对诉前难以调解成功和不愿诉前调解的案件,即时随机立案分流到相关业务庭,法官即予庭前调解,把握庭前矛盾尚未激化有利于调解的最佳时机,对庭前未能达成一致意向的当事人,法官不失时机地于诉中和诉后的调解机会,并随时把握当事人的心态,找准矛盾的切入点,公开释法明理,着力营造一种平等、和谐的调解氛围,促成调解解决案件纠纷。再次,率先推出与律师事务所联合开展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委托调解的新举措。该举措于试运行阶段,受到上级法院和县政府的一致好评,近日,在该院正式启动联合仪式,这种新形势下的法官与律师的互动关系,必将促进该院实现案结事了的能力。另外,该院还加大案件的保全力度,凡符合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条件的一律及时保全,促进案件调解结案及自动履行。